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区矫正法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qjzf@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