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证券中介机构被立案稽查与行政许可申请挂钩机制政策,强化证券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勤勉尽责,我会拟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进行修改,现就修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lbpublic@csrc.gov.cn。
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邮编100033。
5.传真:010-880614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
中国证监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