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0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fzszonghechu@cfda.gov.cn。
附件: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