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06年颁布实施,对规范和推动健康保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以来,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健康保险发展,我会正在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aw@c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法规部法规处(邮政编码: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28816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