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中共伊春区委召开16届18次常委(扩大)会议,区委书记张东海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陆学军、以及区委常委出席会议。会议研究讨论并确定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伊春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伊春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伊春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具体事宜。
会议听取了中共伊春区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筹备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区委工作报告;听取了伊春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伊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伊春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区政协工作报告。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伊春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将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伊春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2日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伊春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于1月10日下午召开,会期一天半。
张东海强调,全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会议决定的时间节点提前做好三个会议的安排准备工作,确保各会议顺利召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按照三个会议尤其是要按照区委十六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提前谋划好全区各项工作,组合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伊春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迈上新台阶。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华、区政协主席张荣赫等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