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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1-06 来源: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事项编码

230702-08-0-043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限划分

行使层级

服务对象

个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设定依据

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实施机构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省直主管部门

民政厅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行使内容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集中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

最多到办事地点次数

3

到现场原因

领证、签字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受理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再婚当事人还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丧偶证明。

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办理地点

伊春市伊春区青山中街 3号伊春区民政局

是否是大厅

承办处室

伊春区婚姻管理站

咨询电话

0458-3612899

邮寄地址

伊春区青山中大街3号

邮政编码

153000

是否收费

受理时限(工作日)

1

法定办结时限

(工作日)

1

承诺办理时限

(工作日)

1

结果名称

结婚证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定期检验及依据

无定期检验

监督处室

伊春区监察局

监督电话

0458-360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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