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事项名称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的行政给付 |
事项编码 |
230702-07-0-0421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权限划分 |
县 |
行使层级 |
市 |
委托情况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设定依据 |
1、《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第二章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11〕86号):“第三条:“国务院、中央军委已决定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取消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政府给予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
实施清单--事项信息 |
实施机构 |
伊春区民政局 |
决定机构 |
伊春区民政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行政机关 |
省直主管部门 |
民政厅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不可通办 |
行使内容 |
行政给付 |
实施清单--申请信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办理深度 |
一级标准
办事人最多到现场次数:3
到现场原因: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
办理条件 |
退出现役的退伍军人、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人员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向民政局双拥办提出申请,提交退伍证、身份证 |
办理地点 |
伊春市伊春区青山中街3号 |
是否入住大厅 |
否 |
禁止性要求 |
无禁止性要求 |
承办处室 |
伊春区民政局双拥办办公室 |
咨询电话 |
0458-3607060 |
邮寄地址 |
伊春市伊春区青山中大街3号 |
邮政编码 |
153000 |
实施清单--收费信息 |
是否收费 |
否 |
实施清单--办理信息 |
受理时限(工作日) |
1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30 |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
30 |
时限说明 |
当日受理,承诺30个工作日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实施清单--结果信息 |
结果名称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清单 |
结果送达 |
核实情况后民政局将优抚补助资金发到退役士兵银行卡中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定期检验 |
实施清单--监督信息 |
监督处室 |
伊春市监察局 |
监督电话 |
0458-3608905 |
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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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办件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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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或使用上级单位审批系统 |
否 |
申请材料 |
结果文件 |
1.结果文件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同意后形成的真实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图片清晰美观,图片中涉及企业、个人信息须隐藏。
2.上传文件支持类型包括:png,jpg,jpeg。 |
申请材料信息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描述(如需签名、签章要求,明确说明) |
是否必要 |
材料形式 |
材料来源 |
份数 |
1 |
退役士兵补助金申请表 |
退役士兵补助金申请表 |
是 |
原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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