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
事项编码 |
230702-01-0-2756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限划分 |
县 |
行使层级 |
县 |
委托情况 |
|
服务对象 |
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其他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
实施清单--事项信息 |
实施机构 |
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伊春区大队 |
决定机构 |
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伊春区大队 |
实施主体性质 |
行政机关 |
省直主管部门 |
公安厅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不可通办 |
行使内容 |
行政审批 |
实施清单--申请信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办理类别 |
其他:县区终审 |
办理深度 |
一级标准
办事人最多到现场次数:三次以上
到现场原因: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
办理条件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办理流程 |
窗口审查受理-查看现场,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技术(法律)符合-大队长审批-窗口发文 |
办理地点 |
伊春市伊春区新兴中大街84号 |
是否入住大厅 |
否 |
禁止性要求 |
无禁止性要求 |
承办处室 |
伊春区消防大队 |
咨询电话 |
04583602007 |
邮寄地址 |
伊春市伊春区新兴中大街84号 |
邮政编码 |
153000 |
实施清单--收费信息 |
是否收费 |
否 |
实施清单--办理信息 |
受理时限(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10 |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
10 |
时限说明 |
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实施清单--结果信息 |
结果名称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结果送达 |
窗口送达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定期检验 |
实施清单--监督信息 |
监督处室 |
伊春区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办公室 |
监督电话 |
0458-3602007 |
常见问题 |
|
近三年来办件量情况 |
|
已建或使用上级单位审批系统 |
否 |
申请材料 |
结果文件 |
1.结果文件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同意后形成的真实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图片清晰美观,图片中涉及企业、个人信息须隐藏。
2.上传文件支持类型包括:png,jpg,jpeg。 |
申请材料信息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描述(如需签名、签章要求,明确说明) |
是否必要 |
材料形式 |
材料来源 |
份数 |
1 |
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
|
是 |
复印件,纸质材料 |
申请人提交 |
1 |
1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
表1需要盖章 |
是 |
纸质材料 |
申请人提交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