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春区政府欢迎您! 天气 区委 区人大 区政协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服务 >服务企业 >公安消防 >办事指南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发布时间:2017-12-20 来源:

基础信息

事项名称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事项编码

230702-01-0-271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限划分

行使层级

委托情况

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设定依据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914日国务院令第505):“第十一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实施清单--事项信息

实施机构

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分局

决定机构

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省直主管部门

公安厅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行使内容

行政审批

实施清单--申请信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集中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办理深度

三级标准

办事人最多到现场次数:1

到现场原因:窗口收取纸质材料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办理条件

符合有关规定

办理流程

1、提交相应的证照和相关依据。说明举办活动的地点用途性质和方式、内容。

办理地点

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大街街129号

是否入住大厅

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法律法规不予办理

承办处室

分局治安大队211

咨询电话

3954683

邮寄地址

分局治安大队211

邮政编码

153000

实施清单--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实施清单--办理信息

受理时限(工作日)

7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7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7

时限说明

是否联合审批

实施清单--结果信息

结果名称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证

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定期检验及依据

无定期检验

实施清单--监督信息

监督处室

伊春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

0458-3954683

常见问题

安全问题

近三年来办件量情况

1

已建或使用上级单位审批系统

申请材料

结果文件

1.结果文件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同意后形成的真实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图片清晰美观,图片中涉及企业、个人信息须隐藏。

2.上传文件支持类型包括:png,jpg,jpeg。

申请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描述(如需签名、签章要求,明确说明)

是否必要

材料形式

材料来源

份数

1

书面材料

提交相应的证照和相关依据。说明举办活动的地点用途性质和方式、内容。

原件

申请人提交

2


主  办:伊春区人民政府 承  办: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  案:黑ICP备09098245号 中文域名: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政府.政务
联系电话:0458-3608921 黑公网安备23070202000010号
您是当前第位访客 技术支持:伊春区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