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春区政府欢迎您! 天气 区委 区人大 区政协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预决算公开
伊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2 来源:

2017年10月26日审计局局长张文红代表区政府向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做了伊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一、区财政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保证全区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车补资金和职级并行工资等刚性支出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及棚户区改造;安排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运营资金和市政设施建设资金进行城市设施维护和改造;加大教育投入,为各中小学校进行校舍维修改造。同时,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谋划项目落地开工,在建项目投产建设,积蓄后续财源,较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财政收支预算任务,推动了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2016年经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7282万元,同比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25200万元,同比增长5%;非税收入2082万元,同比增长20%。基金收入3500万元,同比减少30%。财政支出预算为102200万元,同比增长2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8300万元,同比增长23%;基金支出3900万元,同比减少22%。

实际预算执行结果是: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16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同比下降7.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8851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5.8%,同比下降4.5%;基金收入完成2806万元,完成预算的80.1%,同比下降32.2%。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受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及黑龙江省出台税收分成比例等政策因素影响,完成23632万元,只完成预算的93.8%,同比下降13.8%;非税收入完成5219万元,完成预算的250.7%,同比增长86.4%。

全区地方财政预算支出107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同比下降2.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53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2%;基金支出1843万元,完成预算的47.3%。

在预算编制方面,实行严格的零基预算,将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照上年收支情况进行了安排,编制更趋合法、科学。在预算执行方面,对上一年度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积极落实,虚列财政支出等现象已彻底纠正;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项目逐渐统一纳入预算内,清理了以前年度累计的暂存款。预算的执行更加趋于合理,在公共财政支出方面,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预算安排使用,重大支出项目由区长办公会例会集体议决,发挥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个问题:

滞拨资金5491.78万元

1、2016年预算内省专项资金收入15736.42万元,当年拨付各预算单位11977.72万元,滞拨各类专项资金3758.7万元。

2、2015年市政府债券转贷水利项目资金分配伊春区6076.76万元,截止2016年末共支出4343.68万元,滞拨1733.08万元。

二、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2016年区审计全面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完成了水上公园景观工程、汤旺河对山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伊林经营所公路建设工程、铁伊西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和水岸公馆屋面维修工程决算共六项审计任务。其中,伊春区水上公园景观工程签证变更结算复审项目,经过与原评审人员、施工方等多次核实相关情况后,核减了7.32万元工程款;伊春市伊春区汤旺河对山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伊春区(乌马河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伊春至伊林经营所公路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发现了多计工程造价、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预付帐款未及时结算、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不完善等问题,对建设单位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为省水利厅对两项水利工程的验收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稳增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调查

2016年按照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对伊春市垃圾焚烧发电、中心城污水处理厂两个重点项目国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与财政局、发改局联合,深入被审计单位,从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调研、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各个环节入手,抽丝剥茧,对发现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超概算未审批、项目建设没有按要求履行招投标手续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和督促整改;对污水处理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国家补助资金问题进行了收缴53万元的处罚。从资金安全效益方面保证了国家稳增长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6年受区委组织部的委托和年初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共完成了区资源林政局局长、第二中学校长、区住建局局长等16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3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11个社区书记主任的“两委”换届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609.9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条。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在常规审查账簿收支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离任审计一以贯之地执行《伊春区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试行办法》,坚持召集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对离任领导和接任领导进行现场监交的制度。在区委常委会召开后的第一时间,由组织部门通知离任领导冻结单位财务账目,有应处理未处理事项在交接书中说明。离任单位财务填写好交接书后,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四家派员现场监交时逐项审核,避免了突击花钱和报人情票据的情况发生。今年要将试行了九年的此办法修订完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重新下发,明晰前后任领导干部的责任。

对于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按照《审计法》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区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十分重视,提出严格要求,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财政预算的约束力。认真执行既定的财政预算,对财政结余资金按合理比例纳入预算调节资金,综合考量,安排下一年度预算,加强财政预算的约束力。

(二)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并发挥效益,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针对滞拨的财政资金,应要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控制节约成本,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审计结果

伊春区财政局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对滞拨专项资金的问题,截止到11月末已支出过半,年末将推进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力争做到当年资金当年拨付完毕。

 

 

 

    

 

 


主  办:伊春区人民政府 承  办: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  案:黑ICP备09098245号 中文域名: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政府.政务
联系电话:0458-3608921 黑公网安备23070202000010号
您是当前第位访客 技术支持:伊春区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