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春区法院、伊春公安分局、城管大队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动,根据《先予执行裁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区内部分非法占有国有土地案件进行了先予执行,并强制拆除。
来到前进办兴光委,几栋泥房,几处破损的棚室便映入眼帘。被执行人王某和牛某两户违法占地面积共达5.9亩,他们在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不履行法律义务,并在接收到裁定书之后不予配合。在工作人员到位后,伴随着铲车的轰鸣声,这些违法建筑纷纷应声倒下,产生的泥块、木板被卡车及时清运。这次强制拆除保障了城区规划建设,维护了国家、公共利益,也对试图以非法方式谋取国家利益的人员予以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