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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区卫生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3 来源:

我局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伊春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现将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和市卫计委的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具体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职能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按照区政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监督保障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对我局印发的每件非涉密公文均向社会公开,对需向社会公开内容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数:34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4条。

3、重点公开内容:

(1)区卫计局机构信息:分为机构的职能、领导的基本情况、职责、分工以及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情况。

(2)政府决策信息:包括政府的重点工作,如惠民实事及重点工程建设等。

(3)工作动态:包括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工作的实时动态。

(4)行政执法:包括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复议、处罚等信息。

(5)规划计划:如年度卫生工作要点等。

(6)其它信息:如信息公开的指南,分为工作机构、依申请公开、公开程序及责任单位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卫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区卫局没有收到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群众对卫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开拓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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