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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区民政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3 来源: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抓好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到分工清楚,责任到人,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局领导定期在局务会议上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在全体人员工作会议等不同场合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科室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制定了《工作岗位职责》,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岗定责,明确了各科室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并设置了信息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为规范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我们不断加大规章制度建设的力度,加强对局系统人、财、物、事的管理,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搭建了一个基础稳固的平台。2016年我局根据需要,先后完善了《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区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和健全了有效的决策机制,强化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挂牌上岗、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事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预审制度、评议制度、备案制度等,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为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我局建立健全了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使制度贯穿于公开前、公开中、公开后的全过程。

三、实施全面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疏理工作,为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打好基础。

一是根据法制统一的原则,对我局办理的业务进行清理并制表登记,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法律法规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措施,以及申报的适用对象等。在清理过程中,我们针对一些没有设定审批时限的事项认真进行研究,根据审批事项的重要性、紧迫程度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规范、高效的原则,设定了合理的审批时限。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的疏理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三疏理”工作,对我局的执法主体依据、执法行为、执法责任进行了全面疏理。 

通过对我局办理业务事项依据的审定和时限的届定,以及对执法依据、执法行为的疏理,为向社会全面公开我局的政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丰富公开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实现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我局通过建设政务公开的载体,不断丰富公开的形式,按照上级的要求,将有关的事项向群众公开,着力打造了“阳光政务”的良好形象。 

    1、严格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区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制度建设,使保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同时,加强对涉密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涉密人员保密工作素质。根据业务工作特点对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保证涉密计算机跟互联网隔离,专人专用,并统一安装了监控软件。加强对上网计算机病毒进行查毒杀毒,并张贴涉密计算机专用标识等安全保密防范措施,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加强电脑资料的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严禁将单位软件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 

   2、设立政务公开公示板,方便群众了解业务办理流程和收费依据、标准。 

在局办公区域都设有针对本单位办理事项的政务公开公示图版。如,在局机关办公区域,我们不但设置了政务公开栏,还设置了“民政业务办事指南流程图”,摆放了我局负责受理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补助、退役军人安置等业务的办事指南手册,方便群众随时自行按需取阅;同时,在各科室还摆放了我局自行制作、包含了本局负责办理业务事项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条件、适用对象、办理时限、办理有关业务的科室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的《民政业务办事指南》,使群众在任何一个科室都可以查阅到我局所有的业务事项。有收费项目的科室还在办公区域公示了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法规、政策依据。 

    3、办好《民政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让区领导和相关单位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 

坚持每年不少于24期的《民政信息》,反映我局各项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其作为我局向区领导和市民政局汇报工作、向各兄弟单位、各社区反馈工作情况及交流工作的平台作用。

  (三)坚持原则,确保公开工作的严谨性。 

为切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开、讲求时效、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预审、备案、反馈、评议等制度,凡未经业务科室确认和局领导审核同意的事项一律不予公开;凡予以公开的资料一律由局办公室保存备案;日常办理的业务事项常年公开;重要的、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在当天、最迟在第二天上午上报。同时,我们还抓好对局属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工作,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该公开的内容公开了没有”、“公开的内容审查了没有”、“公开的内容执行了没有”等内容,对局系统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权威性,增强了各科室自觉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在民政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的基础上,学习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经验还远远不够,这些都是在下步工作中待解决的问题。2017年,我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抓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行政管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全面实现民政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目标。 

    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推进制度建设。 

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按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报送政务公开报表,编制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收集和整理政务公开工作资料等,用“清单式”管理办法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督查落实。

一是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优化服务质量,细化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并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区政务网以及相关政务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通过目录和指南,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提高行政行为和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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