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伊春区政府按照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主动地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最有效的举措来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政务公开的氛围更加浓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等各种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0余条。共受理群众来电11000余件,涉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文教、卫生、民政、社区建设、政法、农业等方面。反馈率100%,满意率100%。
一是着重抓好办事公开、行政权力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我们以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政府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组织全区各相关单位编制完成办事公开目录、行政权力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门网站上把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办事公开目录和行政权力内容、依据,办理条件、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等行政权力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主动公开了《伊春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伊春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热费补贴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我区今年还编写了《便民服务手册》,以方便百姓更快的找到自己所需。进一步推进了全区办事公开和行政权力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
二是认真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我们加大了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了几项百姓关心财政支出情况,如政府公共支出为6281万元、教育支出1253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29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1050万元等共计支出41808万元,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对政府集中采购的信息和各类收费标准在网站上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扎实推进政府决策公开。我区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对重点商品定价、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听证会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
四是深入实施教育、医疗卫生、城乡建设等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同时,针对民政、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热点问题,我区将民政低保申领程序、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环保项目审批等有关群众办事公开的事项重点进行了公开。
五是全力抓好深层次公开。我区的财政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政府信息和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的信息,都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主动向职工群众公开各项生产计划、财务计划及各项指标完成等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基层、社区群众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动态性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对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5年工作安排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专司其责的工作格局,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证这项工作有始有终、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根据机构改革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调整,对政务公开工作目录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落实到位,提高公开的效果,切实打造阳光型政府。
三是抓好重点事项公开。突出抓好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民政等单位和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对市民普遍关心的、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重大事项进行及时公开,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全力做好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