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伊春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伊春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一、什么是医联体?为什么要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
医联体是医疗联合体的简称,是指由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医疗资源整合所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
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伊春市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显著改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逐步改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升。同时,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特别是基层人才严重缺乏,已成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制约因素。医联体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推进医联体建设,让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带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并推动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最终聚焦于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伊春市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伊春市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主要任务有四项:
(一)推进建立多种医联体模式。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一是在城市主要开展由三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若干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构建“3+2+1”方式医联体;由市直二级公立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若干区级公立医院,构建“1+X”医联体;二是在县域主要建立以铁力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南四局4家林业职工医院为成员单位的医联体;在各县(市)区(局),由县(市)区(局)级公立医院牵头,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医疗共同体;三是在城乡主要由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牵头,在已建立的长期稳定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与区域内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衔接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四是开展专科医联体。完成妇幼保健、妇产科和精神卫生2个专科医联体建设。由市妇幼保健院为牵头单位,与各区(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产、儿科组建妇幼保健、妇产科医联体;由市精神病医院和铁力市精神病康复医院以及伊春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精神卫生专科医联体;五是面向基层、边远贫困地区,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伊春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
(二)完善医联体分工协作机制。包括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融合发展、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
(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包括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统一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四)完善和落实保障政策。包括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行为和患者就医的引导作用、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三、伊春市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2017年启动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并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分级诊疗服务队伍。
2020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四、伊春市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落实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局)要抓紧制定适合本地区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方案。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指导各类医联体建设的专项文件、技术规范,明确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社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物价监管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三是加强督查评估。要建立医联体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重点考核牵头单位资源下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情况,遏制大医院“跑马圈地”、“虹吸”现象。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要开展针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形成共识与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