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重新修订,《伊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部分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应急管理及救援工作的需要,特重新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要点
《预案》共分7章,包括应急预案的总则、组织体系及领导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和附则等内容。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一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危险性分析情况;三是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四是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五是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六是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七是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黑政办函〔2015〕20号)、《伊春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编制的目标
新修订的《预案》,立足于更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发展变化,切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对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救援工作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伊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