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区办发﹝2017﹞49号
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区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幸福平安的节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职工群众生活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强化责任、精心安排,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让广大职工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切身感受到区委、区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帮助困难群众和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做好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和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扎实做好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等帮扶救助工作。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摸清底数、抓紧清欠,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返乡,严肃查处企业恶意欠薪行为,坚决防止因欠薪引发群体事件、极端事件。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部队老战士、军烈属、退伍退役人员等活动。关心节日期间坚守在工作一线的干部职工,为他们提供舒心的工作环境。
二、精心安排群众节日物质文化生活。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规范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强化网络促销活动监管,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要打造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加强城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特别要加强旅游沿线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清除卫生死角死面,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加大乱摆卖、乱张贴、乱搭建治理力度,尤其要对沿街牌匾和广告牌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的牌匾和广告牌要督促商户及时更换。加强对建筑车辆的监管,坚决杜绝建筑垃圾、残土等遗撒现象的发生。区市政设施处要对亮化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亮化设施完好,打造璀璨的节日夜景。
三、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社会安全、和谐稳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工地、交通运输、旅游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对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学校、网吧、地下商业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群众性大型文体娱乐活动的安全防护,严防发生火险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切实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倒背车”拉客等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查处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章行为,坚决防止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节日期间市内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加大重点路段、重要时段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出租车不打计价器、拒载、乱涨价等行为。及时做好道路冰雪清扫清运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通畅。要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好传染病疫情监测防控、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等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加强对暴风雪、强降温、寒潮等极端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全区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机制,切实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尤其是对重点信访人员,严格落实好各项信访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区公安分局要加大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巡逻管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非法集资、传销、盗窃抢劫、打架斗殴、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范邪教组织的不良活动,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坚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封堵和删除网上有害信息,对恶意散布谣言、煽动串联集体上访的,要依法训诫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引导人们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开展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七、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完善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区委、区政府政务值班电话0458-3603981),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在节日期间,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本行政区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请假,且要保证有一人留在本行政区,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区综治办要开展值班值宿工作大检查,对脱岗、漏岗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处理,确保使值班值宿制度落实到位。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中共伊春区委办公室
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