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区政办发[2017]12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伊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2017年伊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我区《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财政税费、公共资源、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除涉密事项外,按照统一部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对社会公开,并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设立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等专栏,做事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2、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引导信息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财政政策、就业政策,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做好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面覆盖。适时组织发布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及时公开废止、失效的政策性文件,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的公开,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3、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和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围绕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发布和宣传工作。及时公开清理公开企业收费、降低物流成本、企业用地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实时更新并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府债务监督,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在政府网站特定专栏集中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专家信息库等信息,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的公开力度。围绕重大的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5、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本地区农产品价格信息及玉米、大豆市场收购价格监测信息。
6、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措施的反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7、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根据年度目标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8、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新兴服务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执法结果公开,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9、推进扶贫脱贫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实施国家政策提高后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标准,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0、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环境质量信息以及空气质量、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信息,并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11、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以及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等方面信息。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
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及时公开互联网+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方面信息,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12、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13、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公开。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各类全民健身场地规划、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信息的公开。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1、加快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为市政务外网专有云上数据共享系统提供安全、权威和便捷的共享信息,为实现政务服务信息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奠定基础。
2、努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将各事项的办事指南及所有应公开信息,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并结合工作实际,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并密切跟踪国家取消或下放服务事项,及时做好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
3、积极拓展网上政务服务渠道。积极探索通过手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新途径,利用群众普遍持有的手机客户端,拓宽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和服务功能。已经建成的实体政务大厅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互联网,加快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服务事项,做到有效衔接、合一通办、数据同源,实行一站式办结,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最终实现多渠道受理、一平台办理、多渠道反馈。
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尽快形成县区、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等客户端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进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的运维管理、信息保障和内容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规范性。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5、依拖工作《方案》和《要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把工作《方案》和《要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其他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推进,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伊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组 长:陆学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吕晓光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
于俊茁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珺 区财政局局长
王海峰 区农业局局长
史大宇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曲 威 区资源林政局局长
朱长江 区监察局局长
刘 妍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肖兰英 区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文红 区审计局局长
张向宇 区司法局局长
张晓微 区民政局局长
陈宗华 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郑晓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金首红 区教育局局长
郝 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朝阳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臧发伟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樊林彬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于俊茁兼任,工作人员:门喜军、刘娟,联系电话:3608992。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区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完成。各单位、各部门接到本《方案》后,要将本单位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报送至区政府办综合办公区。
(二)及时公开。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信息外,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及所附《伊春区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表》中列出的公开项目、完成时限要求,将需要进行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保证公开实效性。同时,要结合本单位部门、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将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
(三)规范流程。凡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的内容,要分别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副区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常务副区长签批,然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存档,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开;电子版报送邮箱:ycqzfdb@163.com。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各部门是政务公开报送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所报送内容要认真核实、仔细校对,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及时高效。对因报送延误或报送内容公开后给区政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制度严肃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送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
附件:《伊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表》
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