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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区旭日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摄像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5 来源:

采购编号:伊区XJCG2017089

伊春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区旭日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伊春区旭日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名称:摄像机

采购内容:见功能参数。质量要求:按行业标准合格计划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计划金额:35000元。货地点:伊春区旭日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备功能参数: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及参数

数量

摄像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货企业必须具备资质的合格供应商。

3.3投标企业需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 12月5日至2017年 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00 时,下午230 时至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伊春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报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复印件壹份(须加盖公章),即可参与报价。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下午 4 00分,递交地点为伊春区政府10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 2017年 12月5日下午 4 00分。

询价地点:伊春区政府103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伊春区政府网上公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区旭日社区居民委员会

    人:魏群芳

代理机构:伊春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张云

电话及传真:0458-3603571

                               伊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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