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廉租住房租凭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及退出等工作。
2、 负责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审核、安置、退出及后期管理等工作。
3、 负责区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区直管房产及廉租住房的产权、产籍、统计、报表等工作。
4、 负责区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区直管房产及廉租住房的档案建立规范等工作。
5、 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等工作。
6、 负责经济适用适用住房、公租房的申请、审核、批准等工作。
7、 负责区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及职工住宅的供热管理、供热费管理及收缴等工作。
8、 负责区直管房产房改及廉租住房主、职工住宅房费收缴等工作。
9、 负责区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区直管房产及廉租住房的大修、中修、维修、养护及设备维护等工作。
10、负责区直管房产的物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市政府修复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