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垃圾清运、中转、处置工作。
三、负责市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冲洗,垃圾箱、 果壳箱的清洗工作。
四、负责市区公厕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