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传染病、结核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免疫预防接种管理。
(2)开展传染病及流行因素监测和报告,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组织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3)承担全区传染病、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工作的应急处置、监测报告、调查确认、预测预警、现场处置工作。
(4)开展病原、微生物、理化等实验室检测工作,为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5)组织开展疾病预防知识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6)承担全区妇幼卫生监测信息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工作,提出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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