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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部门领导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等有关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共场所、学校、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等卫生监督管理。 负责卫生许可、批件和执业许可等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发放等具体工作;负责管辖单位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对违法者提出监督意见;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抽查结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试;承担上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交付的其它卫生监督任务,保证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全面推进卫生综合执法,规范监督行为,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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