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春区政府欢迎您! 天气 区委 区人大 区政协
.
组织机构 重大项目
通知公告 执法结果
工作报告 应急管理
规划计划 监督检查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
人事信息 社会公益
政策法规 捐赠救助
行政实事 房屋拆迁及征用
政策解读 政府采购
财政收支 利民实事
统计数据 行政收费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组织机构 >循环经济园区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部门领导简介
   (一)编制和组织实施园区建设规划。
   (二)负责园区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四)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五)负责园区内规划、建设、劳动、安全、人事、环保、统计等工作。
   (六)负责园区内企业的设立、入驻、审核等工作,协调、管理和服务园区内各企业单位。
   (七)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办:伊春区人民政府 承  办: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  案:黑ICP备09098245号 中文域名: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政府.政务
联系电话:0458-3608921 黑公网安备23070202000010号
您是当前第位访客 技术支持:伊春区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